人人行动 全民参与
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
——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
全县广大群众:
近年来,我县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在县委、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永靖的天更蓝了、水更绿了、环境更好了,城市更漂亮了,广大市民的心情更舒畅了,幸福指数也更高了。
今年,我县被中央文明办列为2018—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(县级)提名城市,年底将对我县进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年度测评。为进一步推动创城工作深入扎实、持续顺利开展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近期开展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月活动,为此,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:
争做文明礼仪的传播者。“永靖是我家,文明靠大家”,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是这个城市的主人,都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,都是永靖形象的代言人。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争做文明使者,讲文明、知礼仪、懂礼貌,传承发扬传统美德,培养崇德守礼、尊老爱幼、和善待人的良好品格,提升文明素养,养成文明习惯,努力在全县营造人际和顺、家庭和美、邻里和睦、社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。让我们从现在做起,严格遵守公共道德和《永靖县文明公约》《永靖县市民十不行为规范》,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和生活陋习。管住自己的“口”,不随地吐痰,不说粗话、脏话,不说服务忌语,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、吸烟。管住自己的“腿”,不闯红灯,不乱穿马路,不翻越交通护栏,不酒后驾车,不乱停放车辆,增强文明交通意识,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。管住自己的“手”,不乱扔乱倒垃圾,不乱贴乱画,不损毁绿地,不损坏公共设施。管住自己的“行”,自觉遵守行业规定,不占道经营,不欺骗顾客,做到文明经商、诚信经营。
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积极参与文明家庭、文明楼栋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城市创建。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,用爱心去呵护城市的一草一木,用热情去参与创建的每项活动,努力让我们的滨河小城变得更加整洁、优美、温馨。积极响应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其他喜庆事宜不办,做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倡导者、带头人。
争做文明形象的维护者。让我们从身边做起,积极维护公共秩序,劝导纠正不文明言行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递社会正能量,崇德守礼、敬业奉献、诚信友善,将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转化为自觉行动,努力维护城市文明形象。
朋友们,人人需要文明城市,城市需要人人文明;您与文明相伴,幸福与您相随。您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我们永靖的形象,展示着永靖的文明程度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自身做起,从每件小事做起,共同浇灌绚丽多彩的文明之花,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作出应有贡献!
永靖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2018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