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[公告]关于举办“假日花城杯”摄影大赛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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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2/6/30 10:0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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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充分展示永靖深厚的文化积淀、优美的人文景观、浓郁的风土人情,促进全县文化建设,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,永靖县委宣传部、永靖县文联、永靖县文广局、永靖县摄影家协会、甘肃海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,联合举办“假日花城杯”摄影大赛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 一、主题内容 活动以“印象永靖,魅力花城”为主题,反映永靖自然风光、民俗风情、社会生活、经济发展、城乡建设、生态环境等内容。 二、参赛对象 甘肃省范围内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。 三、作品要求 1、参赛作品题目自拟,内容要求积极向上,立意鲜明,主题突出,取材新颖,杜绝抄袭;以前各类影展未入选的作品均可投稿;每位参赛者报送摄影作品最多限定10张。 2、参赛作品黑白、彩照、单幅、组照、胶片、数码均可,要求最终以图片格式报送作品,文件格式为JPG,不低于5M,提交数码原始文件。 3、每幅作品要求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,作品题目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、联系方式(包括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等),如附文字说明要简洁(不超过100字)。 4、参赛作品若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相关问题,由作者自行负责,主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 5、本次大赛广泛发动群众参加,不收取任何报名费。 四、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:中共永靖县委宣传部 永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靖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承办单位:永靖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:甘肃海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、评选规则、展览方式及其奖项设置 1、评选规则: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从内容、质量、艺术水平方面严格把关,评选出优秀作品。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评委作品只参展不参加评奖。 2、展览方式及其奖项设置: 展览分为两种方式进行,即现场图片展览和网络展览。 (1)现场图片展览,自2012年8月中旬起,先后在文化广场和假日花城展出。 一等奖1名,奖3000元等值奖品; 二等奖2名,各奖2000元等值奖品; 三等奖3名,各奖1000元等值奖品; 优秀奖10名,各奖200元等值奖品; (2)2012年8月中旬,将入选作品上传甘房网假日花城网页进行网络展览和投票,从票最高的选手依次确定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 一等奖1名,奖1500元等值奖品; 二等奖2名,奖1000元等值奖品; 三等奖3名,各奖500元等值奖品; 优秀奖20名,各奖100元等值奖品; 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;对未获奖作品颁发参展证书。 六、参赛投稿 1、投稿时间:2012年6月18日——8月5日(以作品到达日期为准)。 2、投稿地址:假日花城售楼中心; 作品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: jrhc8881111@163.com。 七、作品评选及颁奖 1、2012年8月上旬,主办单位将组织由摄影界知名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,进行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评奖。 2、2012年8月中旬,主办单位将在永靖县城黄河文化广场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,届时邀请有关领导颁奖。 八、其他事宜 1、对参赛入围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、网站等媒体刊登及举办展览、出版画册时使用1-2次,不再另付稿酬。所有参赛者一经递交作品,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。 2、所有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,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照片作者自行承担。 3、作品图片必须由本人原创,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,作品请不要加入边框、水印、签名等修饰。 4、请作者务必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,以方便核实作品的真实性。 5、网络展出照片,长边限定在700像素。网络展出时在启示中声明不得盗用展出作品,对盗用者追究法律责任。 6、获得参展资格的作品将选择推荐给摄影媒体发表。 中共永靖县委宣传部 永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靖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永靖县摄影家协会 甘肃海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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